1.嘉兴户籍新政将于2020年8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按老政策办理。需要按新政策办理的,请于2020年8月1日后到嘉兴属地派出所办理。
2.嘉兴户籍新政全文见:【嘉兴落户重大变化:全面放开城区城镇落户限制】租房可申请落户
3.嘉兴户籍新政权威问答,见本文后半部分。如对嘉兴户籍新政有疑问,建议可在2020年8月1日嘉兴户籍新政实施后,咨询相关属地派出所户籍窗口。
从今年8月1号起,嘉兴要实行新的户籍政策,新的户籍政策和以往的区别有多少?
做嘉兴人的门槛是高了还是低了?
今天上午,嘉兴市公安局召开专门会议,解读新政
我们一起来看看,嘉兴落户政策,到底有哪些新的变化。

8月1号,嘉兴将实行新的户籍政策,主要涉及到四个方面的调整,一是允许租赁商品房的住户落户,二是取消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员缴纳社保需五年的条件,三是降低了引进人才落户的门槛。四是放宽亲属投靠政策。其中最大的看点是取消了缴纳五年社保的落户条件,新增了租房落户的政策。
嘉兴市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所副所长 王亮:原来2018年以前是,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可设置一些社保条件的,这次改成300万以下的城市全部放开。

不过租房落户是有条件的,不是你随便去哪里租个房子都可以,而租期也有要求。
嘉兴市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所副所长 王亮:我们要在市区以内,或者县市范围内,连续居住3年,肯定这个房子要经过我们建设部门租赁登记备案。
现在有很多新居民,租住在单身公寓、人才公寓,或者直接买了单身公寓,如果现在想落户,需要由公寓的管理单位进行集中申报。

嘉兴市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所副所长 王亮:酒店式公寓,还有单身公寓这种,产权可能是他们本人的,这个由物业、开发商,来申请设立集体户,作为集体户要落实管理人,落实专人来对集体户进行管理,户口簿日常的保管,那么同时集体户人数,应该是不少于10人 。
我们以前经常报道这样的纠纷:有人买了二手房,结果原房东的户口不愿意迁走,导致新房东户口迁不进去,这次新政也出台了解决办法。

嘉兴市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所副所长 王亮:可以由要求迁移的现在权利人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动员以后当事人仍不迁出的公安人员可以依职权将相关人员的户口,迁移到社区、村公共集体户。

以前要在嘉兴落户,必须要满足在城区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同时交满5年社保。但是8月1号后,只要你有稳定的住处,住满三年,有《浙江省居住证》,基本上就可以落户了。并且和你一起生活的家人,也能一起落户,也不再受年龄限制。

嘉兴市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所副所长 王亮:比如我原来是在新塍住了2年,第3年我搬到新兴街道,到新兴派出所辖区内租了套房子,房东有这套房子租赁备案证明,我们也拿到备案以后,符合建设部门的条件,那我们也可以的,凭你本人居住证明,我们是市本级或同一县市。

最后是对人才引进落户的门槛进行了调整。原先政策是对大专及以上的人才,要求是先有工作再落户。而8月1号新政后,只要你是大专以上学历,就算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先凭居住证明,先落户再就业。再次提醒,新的户籍政策,是8月1号开始实行。

一个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人是根本,这次嘉兴大大降低落户门槛,为的就是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嘉兴,千言万语就是一句话,嘉兴欢迎你。
嘉兴学院副教授朱海伦认为,随着长三角一体化的推进,占据天时地利人和的嘉兴,城市快速发展是必然的,对人才的需求也会越来越大,这次放宽落户条件,实际上就是要“抢人”。

嘉兴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学者 朱海伦:有人,有人气,有经济,有市场,有活力,有发展。

截至2019年底,嘉兴全市登记在册的户籍人口数量363万多,另外还有流动人口302万多,流动人口并不意味着就是常住人口,嘉兴常住人口数量在480万左右。换句话说,有些人来了又走了,以前的落户政策,基本都是高学历人才,而这次政策直接把人群扩大,虽然你学历不高,但是只要努力,愿意在嘉兴生活、发展,那么嘉兴一样欢迎你。
嘉兴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学者 朱海伦:有很多人才,我们不能很单纯的用学历去衡量,这次这样的政策的放开,有助于在制造业领域,在很多的领域中间,吸引更多层次,各种类型的人才在嘉兴落户。

要想在一座城市定居,归属感很重要,落户就是归属感的重要组成部分。只要有了嘉兴户口,你就能享受到这座城市的教育资源、医疗资源和各种福利待遇。
嘉兴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学者 朱海伦:特别是其中有条政策,子女在嘉兴工作的,父母可以在这投亲靠友,可以在这边落户,缓解了这批人员过年过节的时候两头奔忙,父母因为医保、社保的问题,不得不回老家,这些麻烦的事情可以用这个政策化解掉了。
吸引更多的人来嘉兴落户,对嘉兴租房市场以及楼市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

二手房中介 李上旭:我个人观点,一直租房不买房这种情况不会很多,因为中国人对家的概念还是比较强的。

楼市业内人士 黄艳:如果你还想在这个城市长期发展,让一家老小都过来,势必要考虑买房,这个是绕不过去的0229又能降低门槛,把人引进来,又可以通过租房、买二手房,买新房,这么一步一步夯实的过程,让人留在嘉兴。
都说安居才能乐业,让更多人到嘉兴定居,也是众多嘉兴企业老板们所希望的。

浙江中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人 王杰涛:都希望人才队伍的稳定,才能更加稳健的发展。
记者了解到,从2017年开始,嘉兴已连续三年实现人才净流入,每年从全国各地流入嘉兴的人口有七万人。

嘉兴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学者 朱海伦:随着我们嘉兴、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的发展,我们城市的经济肯定是有一个大发展的,特别是有大量年轻人引入到我们嘉兴,对我们嘉兴肯定会做出更大的贡献,嘉兴的社保也好、社会公共设施的发展也好,我觉得是不用担心的。

嘉兴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学者 朱海伦:城市人口增长的情况下,对繁荣城市的第三产业、经济是非常有好处的,因为市场的繁荣,取决于需求,需求增长了,资本才有更强的投资动力,在这个情况下产业才会兴旺发达,进入良性循环0458我的观点是城市的人口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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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1日起,新的户籍政策就要落地施行
它向我们传递出的是什么样的声音?
怎样才是准确理解新的户籍政策?
嘉兴市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所副所长王亮就大家关注的问题,做了以下解读:
问:嘉兴市这次出台的户籍新政有什么变化?
答:根据国家、省政府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6月3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嘉政办发〔2020〕28号,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户口迁移政策,与现行政策相比,主要作了以下几方面调整:
1、允许租赁商品住房落户。
2、取消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员落户缴纳本市5年社保条件;
3、进一步降低引进人才落户门槛,允许大专以上学历等人才先落户后就业,允许在我市务工、经商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生毕业后15年内申请落户;
4、放宽亲属投靠政策,老年父母投靠城区(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成年子女处,取消身边无其他子女及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要求。对与城区(城镇)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且在居住地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父母投靠,取消年龄限制。另允许无房的高层次人才亲属投靠,原政策人才引进时一并允许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挂靠集体户或亲友处,不允许人才落户后再申请亲属投靠。
问:听说嘉兴市出台了新的户口迁移政策,那是不是意味着现在就可以按照新政策办理户口迁移了?
答:《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已正式印发,新的户口迁移政策实施时间为2020年8月1日,所以目前办理相关户口迁移仍依照2018年老政策的规定。
问:新的户口迁移政策实施后,嘉兴市本级有合法稳定住所申请落户,还需要提供社保证明吗?
答:新的政策取消连续缴纳本市5年社保的要求,群众可凭房屋权属证明、《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等材料申请落户。
问:我在嘉兴工作好多年了,但是一直租房住,新的户口迁移政策实施后,我可以申请在嘉兴落户吗?除了本人外,其他人可以申请落户吗?
答:
,可以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等材料,允许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落户。
问:新政策规定租赁商品住房落户,必须按照“一房一户”原则及户籍迁移有关政策落户,对这个规定如何理解?
答:新政允许租赁城区(城镇)商品住房人员落户,即允许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落户。但必须按照“一房一户”原则及户籍迁移有关政策落户。“一房一户”原则即一套住房仅允许一户承租家庭成员落户。
主要三点理解,一是该房屋登记处如果已先期有承租家庭挂靠落户的,不允许第二户承租户挂靠落户,须等原承租户停租并迁出户口后再申请。二是如果房东家庭也落户该处的,承租户以非亲属家庭成员关系挂靠落户,不单独打印户口簿;三是存在两个家庭合租的,一户家庭已经以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申请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社区公共集体户或挂靠其他亲友处的,须已落户家庭停租后再申请。“按照户籍迁移有关政策落户”即挂靠房东、亲友或单位集体户等处,须征得房东、亲友处户主及单位同意。
问: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需要到哪个部门去办理?所有的出租房屋都可以办理这个备案证明吗?
答:租赁当事人可以前往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申请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仅适用于城区(城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租赁备案,不是所有的出租房屋都可以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对宅基地性质房屋、车库、违章建筑等建设部门不予备案,具体可向房屋所在地建设部门进一步咨询了解。
问:我购买了40年产权的酒店式公寓,是否就可以按照新政策规定的合法稳定住所落户呢?
答:合法稳定住所根据省、市相关户籍管理规定,是指在城区(城镇)范围内通过购买、继承、赠与、建造等途径取得合法所有权的成套住宅用房,或在城区(城镇)范围内取得的具有合法使用权的由房管部门直管的成套住宅公房或由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并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或是在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商品住房,非住宅类房屋不予立户。如果购买了40年产权的酒店式公寓,可以按照《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由公寓的管理单位申报设立集体户,用于挂靠实际居住的产权人,对这类集体户要求挂靠户口的人数一般应不少于10人。
问:我在嘉兴市区已经买了商品住房,打算8月1日以后申请合法稳定住所落户,但我想把户口落在亲戚家的商品住房地址内,不知道这样是否可以?
答:申请落户在亲戚家商品住房地址内是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新政策对落户顺序有明确规定,只能按照当事人城区(城镇)合法住所、城区(城镇)家庭户口亲友处、单位集体户、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社区(村)公共集体户先后顺序,办理落户登记手续。类似这种情况,只能落户在当事人市区商品住房地址内。
问:我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商品住房,现在发现这套房子内原房主的户口还在,我跟中介提了多次,但对方一直没有将户口迁出,不知道公安机关有办法让他们把户口迁出吗?
答:公安机关是有办法的。新政策规定,房屋产权转移后,现房屋权利人要求当事人迁出该房屋内原有户口的,在提交相关材料后,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通知当事人迁出户口。对拒不迁出或无法通知的,在履行告知或公示程序后,公安派出所可依职权将户口迁至社区公共集体户。
温馨提醒:
嘉兴户籍新政将于2020年8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按老政策办理。需要按新政策办理的,请于2020年8月1日后到嘉兴属地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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